为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和东胜区政法系统“以案促改”专项行动相关安排,6月21日上午,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3年第8次学习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婵主持会议,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过中心组成员领学和观看视频的方式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等内容。随后,中心组成员围绕“以案促改”专项行动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以案促改”专项行动是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也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检察队伍专业化的根本保障,要切实增强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守党章、党规、党纪,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在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中切实解决长期制约检察工作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引导,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抓实各项任务,确保“以案促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持续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和党性锤炼,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工作实践。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和剖析,详细列出个人问题清单,找准问题根源和症结所在,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时限,有的放矢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会议要求,要压紧压实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并在长治长效上下功夫。要层层传导压力动力,让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成为每名检察成员的自觉遵循。院领导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以上率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党规党纪、规章制度。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对“以案促改”中发现的制度漏洞,要及时堵漏建制,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做到常抓常管,常治常严。
来源:祁敏